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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拆除主干道两侧立式牌匾标语的通告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4 10:28:00    

关于拆除主干道两侧立式牌匾标语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锡林浩特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对主干道开展立式广告牌匾设施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锡林浩特市城区主干道两侧临街商铺、企业违规设立的立式广告牌匾以及提示标语。

二、整治时间

自通告发布起3日内。

三、整治重点

单位和个人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通告发布起3日内自行整改拆除:

(一)未经主管部门批准设置的;

(二)不按规范设置的(含“一店多牌”“侧立式牌匾”等);

(三)长期空置或陈旧、脏污、破损的;

(四)存在安全隐患或影响市容市貌的。

四、整治要求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积极动员个人、商户、企业等业主理解配合,各业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自行拆除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

单位和个人有以上4类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情形之一的,如未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整改或拆除,将由锡林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拆除,并给予处罚。

五、其他事项

整治工作中,抗拒、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需自行拆除广告牌示例:

锡林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4月23日


来源:锡林浩特为民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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