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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一男子喝酒被妻子发现,从18楼扔下酒瓶,警方验两栋楼DNA!律师:面临刑责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6 11:25:00    

来源 | 潇湘晨报

记者 | 曾永红


据央视新闻报道,今年2月,湖北襄阳的李先生早上出门时,发现自己的汽车引擎盖上竟然有一个窟窿,旁边还平倒着一个酒瓶,显然是酒瓶砸到了引擎盖上,而且从现场情况看,李先生觉得酒瓶像是从高处掉下来的,无目击者、无线索,如何找到抛掷酒瓶者?如果找不到又该由谁担责呢?



民警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初步分析的结论和李先生一样,酒瓶可能是从楼上扔下来的。民警让物业工作人员在小区里广泛宣传,希望扔酒瓶的人能够自己主动站出来承认,但是没有任何动静。民警询问李先生得知,在事发后,没有人触碰过酒瓶,酒瓶上的生物检材没有被污染。于是,民警决定把DNA检验作为侦查方向。



经过襄阳市公安局襄城区分局余家湖派出所民警对最近单元的住户一家家上门排查,并留取住户们的DNA血样。小区住户也比较支持和了解,有住户称:“如果是有素质的人,就不会去高空抛物。一旦砸到人,就变成大事故。”然而,采集到的所有DNA信息均与酒瓶上的DNA均未比对匹配上,根据法律规定,所有住户可能面临集体赔偿。


警方决定扩大调查范围,对距离车辆较远的另外一个单元进行DNA采集,最终确定了高空抛物的嫌疑人为18楼的住户史某。


经过调查,史某承认了自己高空抛物的行为。喜爱喝酒的他,与家人关系紧张,家人都不愿意和他一起生活。事发前几天,妻子因为史某酗酒的事情闹离婚,来到他的住处。因为担心妻子发现酒瓶,史某便把喝完的空酒瓶扔出了窗外。



针对上述事件,国家“双千计划”法学专家、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进行了法律解读:


从民事责任角度,抛物者史某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254条,高空抛物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侵权人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本案中,史某从18楼抛掷酒瓶致李先生车辆受损,需赔偿车辆维修费(以4S店定损为准)、替代交通工具费用及因处理事故产生的误工损失。若史某拒不赔偿,李先生可通过民事诉讼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其个人财产。


物业公司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7条,物业负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高空抛物的义务。若小区未安装仰角高空监控摄像头或未定期开展高空抛物警示宣传,物业可能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20%-30%的补充赔偿责任。若物业能证明已采取合理措施(如张贴警示标识、安装防护网等),可免除责任。


除了民事赔偿,史某还面临刑事责任,史某从18楼抛掷酒瓶,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已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符合《刑法》第291条之二“高空抛物罪”的构成要件,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其动机(隐瞒酗酒)虽不影响定罪,但可能作为量刑从重情节(如明知楼下有行人仍抛物)。酒瓶上未受污染的DNA生物检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2条,经合法程序提取并比对的DNA证据可直接作为定罪依据。


陈平凡表示,类似的情况,嫌疑人还可能因加重情形,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若抛物时楼下有行人或可能引发火灾(如酒瓶内残留酒精),即使未实际造成伤亡,也可能构成《刑法》第114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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